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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14  点击率:

 

一、指导思想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对前期教学环节的深化、补充和检验,也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检验。为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文 (设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参照《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鲁管院发〔2020〕107号),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组织与职责

全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

教务处职责

1.负责宏观指导全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协助开展教育部、教育厅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3.协助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使用工作。

(二)继续教育学院职责

1.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2.组织对开题、中期、答辩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3.协调解决二级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

5.组织校级优秀论文(设计) 的评选;

6.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

(三)校外教学点的主要职责

1.负责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学生的沟通、组织;

2.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提供学生所需场地、设备。

(四)二级学院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

2.定期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包括做好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各环节;

3.做好答辩的组织安排及成绩评定、上报工作;

4.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归档;

5.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及整理工作。

(五)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把握。

1.指导教师要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已取得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能胜任指导工作,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

2.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查阅、调查研究、开题、撰写、答辩准备等各项工作;

3.在学生答辩前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所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等进行全面评价。

三、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时,应与指导教师提前联系。在领会选题要求的基础上,了解选题涉及的素材,查阅、收集、整理、归纳技术和文献资料。

(二)学生应主动接受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教师汇 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听取教师的意见和指导,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一)毕业论文(设计)作为一门独立的必修课程,工作安排在第五学期。

(二)组织准备:二级学院进行安排指导教师、学生分组、辅导等工作。

(三)选题开题:指导教师给学生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使学生了解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过程及要求。学生根据教师拟定的题目或结合工作实际选题,阅读相关文献和资料,写出开题报告,由指导教师审阅并给出评语。

(四)写作:指导教师同意开题后,学生进入写作阶段。学生在开题报告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并进行写作,指导教师必须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包括内容、格式等进行指导,给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五)中期检查:学生对于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向指导教师汇报,交流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指导教师给予指导、帮助,学生继续修改完善毕业论文(设计)。

(六)查重检测: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由学校统一进行查重检测。

用论文重合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复写率与引用率之和称为“R 值”,简称论文检测重合率。

1.当 R≤3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可进入答辩环节;

2.当 30%<R≤5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在指导 教师的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点修改,并重新进行 查重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二次查重未通过者,须重新修改毕业论文(设计),随下一届学生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3.当 R>50%时,取消其毕业当年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经个人申请,第二年随下一届学生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通过后可进入答辩环节,查重检测仍不通过者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七)答辩:各二级学院制定各专业答辩工作安排,认真组织答辩。

(八)提交档案材料:二级学院汇总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提交成绩单,成绩由继续教育学院汇总。

(九)符合申请学位各项条件的学生名单由继续教育学院汇总整理,于学生毕业当年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待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

五、选题的原则与要求

(一)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

(二)可以在指导教师拟定的题目内选题,也可以由学生在专业相关的范围内结合工作实际自行选题。提倡和鼓励选择实践应用类题目,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社会现实生活或本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答辩及成绩评定

(一)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全 面考核,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论文质量和工作态度等,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老师建议成绩。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答辩委员会,负责本二级学院毕业答辩工作的组织与安排,根据专业和学生人数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至少 3 位评委。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统一答辩各环节的要求,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执行。

(三)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 10 分钟。学生简要阐述论文(设计)写作的目的、意义、基本内容、结论等;评委就学生的论文(设计)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学生要认真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

(四)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学生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

(五)答辩结束后,由二级学院根据指导教师、答辩小组 的评价成绩汇总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指导 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组成,两部分成绩各占 50%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评定采取百分制评分,根据总分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90)、中等[70~80)、及格[60~70)、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档次,优秀率控制在20%以内。

(六)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2.剽窃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写代做者。

七、资料归档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应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由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分别归档保存。

八、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管理学院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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