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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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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管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级新生注册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0  点击率: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和《山东管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2026级新生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6级新生报到入学有关要求  

1、各校外教学点应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初步做好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1)要对学生报到时提交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上一学段毕业证书等材料进行比对核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信息一致。  

2)要重点核对享受政策加分照顾、免试入学的证明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并严格按照学校通知时间统一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报到时现场采集照片,并与录取照片进行认真比对。  

4)凡照片比对不一致、身份信息核验不通过和不符合教育部及学校规定入学资格的学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校外教学点详细填写到 “新生取消入学资格名单” 工作表中,准确备注具体原因,做到事实清晰、依据充分。  

5)如学生因疾病、兵役、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本人可提前向所属校外教学点提出保留入学资格书面申请。凡申请保留学籍的学生,需如实填写《山东管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见附件 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校外教学点审核无误后,将该学生信息规范填写到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名单” 工作表(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与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保留入学资格期限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6)凡是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时缴纳学费,并且未按要求提交 “保留学籍申请表” 的学生,视为学生本人自愿放弃学籍注册及入学资格,由校外教学点填写至 “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 工作表。  

2、对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其前置学历(即专科毕业证)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学历信息可在学信网查询认证。校外教学点需协助学生完成前置学历核验工作,如因学生前置学历不符合要求、信息虚假等原因,造成在学信网上无法注册学籍的,由继续教育学院按规定撤销其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2026级新生转专业有关要求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确有专业调整需求的,需在入学后三个月内(2026 6 月 之前)向所属校外教学点提出书面转专业申请,填写并提交《山东管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的对应栏目,同时附相关佐证材料。校外教学点对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审批,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学校将不再受理转专业申请,学生须按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转专业申请需符合学校专业设置及招生相关要求,不得跨办学形式、跨层次、跨专业类别转专业。  

三、2026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安排  

1继续教育学院将依据缴纳学费和申请保留学籍人数进行学籍注册。继续教育学院会于3月底之前将缴费学生名单发放给各校外教学点,各教学点须在收到名单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确认,将核对结果(含异议信息)书面反馈至继续教育学院,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2如有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学籍,或被取消入学资格的,各校外教学点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规范填写附件 12026 级新生注册模板》。该模板包含四张工作表,分别为 “新生学籍注册表”“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表”“新生放弃入学资格表” 和 “新生取消入学资格表”,各教学点需按学生实际情况分类填写(上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欲本年度注册的学生在“新生学籍注册表”首行起按照提示填写信息),确保信息准确、项目完整、无漏填、无错填,表内各项信息须与学生提交的原始材料保持一致。  

3、学生报到入学工作结束后,请于2026325日之前各校外教学点将新生学籍注册材料报送山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其中,电子版材料须按要求整理为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855474417@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 “XX 校外教学点 - 2026 级新生学籍注册材料”。报送的纸质版材料须按 “注册表 - 保留资格表 - 放弃资格表 - 取消资格表 - 佐证材料” 的顺序整理装订,所有纸质表格均须加盖校外教学点的单位公章、校外教学点负责人亲笔签字。如学生本人提出保留学籍或放弃入学资格,须由学生本人在对应表格亲笔签字确认,再由校外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如学生因身体残疾、异地就医、兵役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签字的,校外教学点负责人必须据实写出书面原因说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附入档案。  

4、各校外教学点在学生报到时建立学籍卡,待弘成综合管理平台完善此功能后另行通知,学籍卡下放到各校外教学点通过弘成综合管理平台跟踪管理,在学生办理毕业时提交学籍卡。本次注册学籍卡不需要提交至学校。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严格履职。各校外教学点要高度重视 2026 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将其作为规范办学、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材料审核、信息填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严把关口,确保真实。入学资格复查是学籍注册的关键环节,各校外教学点要坚持 “谁审核、谁负责” 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按时报送,规范归档。各校外教学点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材料核对、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工作,杜绝逾期报送情况。  

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工作开展过程中,各校外教学点如遇问题、疑问或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保持沟通联系,按要求提交相关说明材料,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严禁拖延不报、擅自处理,因未按规定操作造成学籍注册延误、学籍信息错误等问题的,由校外教学点承担相应责任。  

五、联系方式  

山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  

联系电话:0531-88617791  

办公地址:长清校区明德楼232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六、附则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和《山东管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本通知由山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6级新生注册模板  

附件2山东管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    

附件3:山东管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山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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