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管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23〕16号)有关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现将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生范围
1.2022级在籍已缴费学生;
2.2021级在籍已缴费,毕业论文(设计)未合格的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2024年6月(参考附件3)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学校全程指导、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分级管理和指导教师负责制,明确分工,协调运行,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由学校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全员查重,定期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与评估。各二级学院督促学生做好开题、论文提交、中期检查、答辩辅导等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把握。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能胜任指导工作,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查阅、调查研究、开题、撰写、答辩准备等各项工作;在学生答辩前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所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等进行全面评价;建议每位老师负责5篇及以上论文指导,学历继续教育论文指导篇数单独计数,不占用普通全日制论文指导篇数。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分选题、中期检查、论文写作与提交、答辩、成绩评定等环节。各环节均需在论文管理系统内体现,管理系统网址:https://vgms.fanyu.com/,具体流程和操作说明,请见附件4(指导教师操作演示)、附件5(学生操作演示)。
(一)准备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4年2月10 日,学生实施研究、收集资料,准备开题。
(二)选题和开题报告提交于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需依次完成教师账号导入、学生账号导入,学生登录系统并认真填写开题报告表,以及指导教师审核开题报告等相关环节。
(三)中期检查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5日进行,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进展情况进行考察和综合评价,并在系统相应位置做出评价意见。
(四)论文写作和提交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论文有2次提交机会,两次提交没有严格时间划分,确保最晚5月10日指导教师审核、查重检测均通过。超过规定时间管理系统将关闭,学生无法提交论文。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不少于6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山东管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格式(见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模板(见附件2)。论文完成后学生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由指导教师评阅。毕业论文(设计)要通过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文献相似度要求不得高于30%。管理系统中,每名学生有两次提交论文机会,两次提交时查重免费。用论文重合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复写率与引用率之和称为“R 值”,简称论文检测重合率。
1.当 R≤3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可进入答辩环节;
2.当 30%<R≤5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点修改,并重新进行查重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二次查重未通过者,须重新修改毕业论文(设计),随下一届学生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3.当 R>50%时,取消其毕业当年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经个人申请,第二年随下一届学生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通过后可进入答辩环节,查重检测仍不通过者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五)答辩开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前,学校各二级学院成立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评定论文成绩。
(六)学生上传论文最终稿。2024年5月25日前,学生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的查重检测工作,并上传系统。
(七)成绩评定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成绩评定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组长在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组成,两部分成绩各占50%。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评定采取百分制评分,根据总分划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中等[70~80)分、及格[60~70)分、不及格(60 分以下)五个档次,优秀率控制在20%以内。
(八)工作总结、档案整理时间为2024年6月7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存档工作,并报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九)符合申请学位各项条件的学生名单由继续教育学院汇总整理,于学生毕业当年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待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
凡存在以下问题者,毕业论文(设计)不予通过:
正文字数不符合要求;论文检测重合率过高,或伪造查重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剽窃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写代做者。
四、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履行职责,参照本通知及《山东管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23〕16 号)要求,认真落实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人:郑老师、杜老师 电话:0531-88617791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