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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关于“山东省教育厅2013函授站年检”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10-24  点击率:

 

各函授站、教学点:
2013年高等学校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工作将通过“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学管理服务平台”网上报送数据信息和现场抽验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为做好2013年函授站、学习中心年检工作,按照教育厅及学校规定,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内容
办学资质、办学条件情况;办学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服务能力情况;专业设置、招生、办学规模、学籍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辅导教师聘任和管理工作情况;完成教学辅导任务和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情况;考试组织、考场建设、考风、考纪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生活条件等各项服务工作情况;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情况。
二、年检程序
(一)数据上报。主办高校于2013年10月30日前通过“管理服务平台”上报当前在校学生基本信息、教学信息等数据;函授站上报课程安排信息。
(二)函授站、学习中心自检。函授站、学习中心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自评,并于11月10日前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向主办高校提交自评报告及函授站、学习中心年检表;并于期末考试前两周上报考试安排。
(三)主办高校自查。主办高校按照年检工作要求,对本校函授站、学习中心进行年度检查,逐一作出等次评定,11月18日前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将年检结果提交给市级教育部门。
(四)市级教育部门检查。各市教育局按照年检工作要求,在对本市函授站、学习中心进行全面网上年检工作的同时,应于12月10日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现场抽检,抽检率不应低于本辖区应检函授站、学习中心总数的50%,并要对所有函授站、学习中心逐一作出年检结论建议,撰写年检工作总结报告,12月18日前通过“管理服务平台”上报省教育厅。
(五)省教育厅审核。省教育厅对市教育局上报的年检结论建议进行复核,确定年检结果。
望各个函授站、教学点对2013年函授站、学习中心年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学校、市教育局做好网上送报与现场抽检的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信息;并切实加强办学能力和规范管理教学活动。祝愿各个函授站、教学点顺利通过2013年年检。
山东管理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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