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规章制度  成人教育  非学历教育  招生信息  服务指南  联系我们  学校首页 

招生信息

招生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高教自考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考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8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考生注册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3〕107号)要求,现把我校201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考生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只能接受本院学生注册,不得将社会考生或其他助学组织的学生纳入本院注册。参加试点考试的学生,注册2年内,不得借考、转考,注册2年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注册满5年仍未毕业者,将按社会考生对待,考籍档案转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
二、新生注册要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进行,根据要求,每个试点专业注册人数不得低于20人。
三、各二级学院于11月14日之前,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学生名册表》(以下简称《学生名册表》)、《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注册登记表》(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表》)上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注册登记表》须考生本人填写,一式2份。注册信息作为考生报名考试、毕业审核的重要依据,备案后不予更改。《学生名册表》上交纸质及电子信息各一份。表的各项信息要求完备准确,并加盖公章。
四、上交注册考生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大头照,大小<50k ,以自考准考证号命名。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毕业证照片,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统一采集。
附件一、我校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自考注册专业
二、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学生名册表
三、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注册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doc

上一条:山东管理学院2014级成人高等教育录取名单
下一条:2013级成教新生未报到通知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版权所有:继续教育学院               电话:0531-88617791
Copyright www.sd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