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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毕业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4  点击率:

1.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毕业:
(1)截止2013年10月,按专业考试计划完成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的考试(考核),且成绩合格。
过程性考核为2009年3月一2010年3月注册的考生。
实践课考核为2010及2011年度注册的考生。
(2)申请本科毕业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毕业申报时间及方法。
拟申请毕业的考生,请于11月13日至22日登陆“济南自考网”,进入“服务大厅”自行办理申报手续。申报成功后,立即打印《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下载个人照片。
3.毕业材料领取。
毕业申报成功的考生,请于25一27号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毕业生档案袋”、“毕业生登记表(两份)”、“办理毕业手续须知”等材料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4.上交毕业材料顺序。
(1)《毕业生登记表》两份
(2)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书》,其他各类证书原件(用铅笔注明考号、姓名和专业,并加入《毕业生登记表》中)。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实践环节课程成绩单贴在第一份校考试卷上
过程性考生还需准备:
(5) 校考课试卷。每科试卷单独折叠,卷头朝外。
(6) 《试点院校过程性考核课程评估记录表》加入对应课程的试卷中。
(7) 《试点院校过程性考核学籍登记表》
(8) 上交各类证书复印件(《课程合格证书》除外)
备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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