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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6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4  点击率: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济南市自考办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毕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考毕业申报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6月5日,考生须登录济南市招生考试院(http://www.jnzk.net/web/index.htm)进行网上毕业申报,打印《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下载本人照片。

网上申报时,若显示的个人信息与实际不符,需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市招考院更改后,方可继续申报。申报成功后,考生考生不得再修改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基本信息。 
   二、申报范围    
   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且2011年到2013年注册的实践课程考核考生,通过“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申报。

2010级及之前实践课程考核(年度码是105的)学生,因满五年有效期,身份变为社会考生。本次申报考试,必须按照“高教自考”申报毕业。也必须按照高教自考的专业考试计划审核毕业。
   三、毕业材料领取 
   网上申报成功后,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自考的教师凭考生准考证和《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于6月6日到继续教育学院统一领取毕业材料,并组织考生按要求填好后于6月16日前上交到继续教育学院。
  四、注意事项

  (一)毕业审核一律由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务必由考生本人填写,本次毕业申报将核对笔迹。逾期不予补办,经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待符合毕业资格后重新申报。 

  (二)考生务必填写本人使用的手机,并保持通讯方式通畅。   

  (三)毕业材料整理排放顺序 

   (1)《毕业生登记表》两份。 

   (2)准考证、网上打印全部合格课程成绩单,其他各类证书原件(夹入《毕业生登记表》中)。

   (3)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关于转考、借考的说明

    山东省自2016年起,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全部启用省际转考平台进行转告。每年2月和8月转档。现将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1、省际转档的考生,已办理转入手续的,还是从省考试院网站查询转入结果。16年2月之前转到的,还是可以查询到收档号。2月之后转到的,只要查询出准考证号码和课程信息就说明转档成功。
    2、本次毕业的考生,只要是在外省参加16年4月考试的,本次不能申请毕业。因为转档平台下次是8月份开通。
    请相关同学们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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