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校内办学资源,提升继续教育工作水平,更好地满足学生提升学历层次和专业技能的需求,根据“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结合,权利与责任相统一”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满足学生提升学历和自身能力的需求,更好地调动二级学院积极性,扩大与继续教育学院相关培训活动的合作。继续教育学院以先进的管理理念为先导,形成培训费用初次分配体系,充分激发学校办学积极性,进一步推动继续教育学院对学生培训的各项培训工作在二级学院支持下顺利开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分配原则
1.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继续教育学院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管理,收取的培训费用统一上交学校财务处,实行资金集中管理。
2.分级管理,权责结合。
二级学院负责配合继续教育学院开展相关培训班的招生宣传工作,通知学生和为学生讲解有关事项,并协助继续教育学院做好学生管理等工作。培训班开班且学费上交财务后,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各二级学院参加培训班的学生名单,二级学院核对无误后,继续教育学院上报财务处按照相应的标准发放各二级学院用于招生宣传䏊管理费用。
招生宣传和管理费用由二级学院支配,用于招生宣传、辅导员管理费用、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日常活动等费用。
3.招生宣传及管理费用的分配标准。
培训费用收取上交财务处后,学校按照学校协议内培训费10 %/人的标准由财务处统一划拨二级学院相应的招生宣传及管理费用。
三、招生及管理事项
1.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和管理培训班,及时与二级学院核对相关信息并反馈培训结果。
2.二级学院应指定一名副院长或负责人具体负责继续教育学院的对接工作,及时核对相关学生名单和费用等信息。
3.二级学院在继续教育学院招生期间应召集辅导员配合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的宣传活动,并及时将信息传达给学生,适当引导并组织学生参加相关的讲座。
4.二级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应加强交流合作,协助进行学生管理等活动,更好的保障学生上课率和通过率。
5.为更好的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保障办学效益,二级学院应制止校外机构进入校园开展宣传活动,并加强管理及时制止校外机构对学生会以赞助形式的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学校的办学声誉。
6.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为更好的保障培训的效果,二级学院应与继续教育学院共同处理好学生请假参加考试和外出实习矛盾等问题,尽最大能力保障学生能按时参加辅导和考试。
7.继续教育学院定期反馈培训进度和培训结果,二级学院可对继续教育学院的培训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的为学生服务,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继续教育学院和财务处负责解释。
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