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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8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点击率: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济南市自考办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18年下半年自考毕业毕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考毕业申报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12月2日,考生须登录济南市招生考试院(http://www.jnzk.net)进行网上毕业申报,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交费,并打印《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下载本人照片。

网上申报时,若显示的个人信息与实际不符,需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市招考院更改后,方可继续申报。申报成功后,考生不得再修改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基本信息。 
  二、申报范围    
  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且2013年到2016年注册的实践课程考核考生(即年度码为017613500XXX~017616120XXX),通过“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申报。

2012级及之前实践课程考核(年度码是0176125及之前的)学生,因满五年有效期,身份变为社会考生。本次申报考试,必须按照“高教自考”申报毕业。也必须按照高教自考的专业考试计划审核毕业。
  三、毕业材料领取
  网上申报成功后,①自考助学班考生根据群通知或联系辅导员老师领取和填写申报材料。

②其他考生凭《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122日早9:30到综合教学楼B102领取和填写材料。请毕业申报的同学们准时到场。

考生按要求填好后务必于123日前上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或辅导班。
四、注意事项

(一)毕业审核一律由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务必由考生本人填写,本次毕业申报将核对笔迹。逾期不予补办,经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待符合毕业资格后重新申报。 

(二)本次毕业证发放采用邮递方式,考生务必填写本人使用的手机和邮寄地址,并保持通讯方式通畅。

(三)毕业材料整理排放顺序 

1)《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南附件下载)两份。 

2)各类证书(NIT、资格证书、公三等)原件及复印件(夹入《毕业生登记表》中)。

3)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关于转考、借考的说明

山东省自2016年起,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全部启用省际转考平台进行转告。每年2月和8月转档。现通知如下:
    省际转档的考生,已办理转入手续的,从省考试院网站查询转入结果。16年2月之前转到的,还是可以查询到收档号。2月之后转到的,只要查询出准考证号码和课程信息就说明转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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