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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9  点击率: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济南市自考办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自考毕业毕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考毕业申报时间为:201911月25-12月4,考生须登录济南市招生考试院(http://www.jnzk.net)进行网上毕业申报,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交费,并打印《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下载本人照片。

网上申报时,若显示的个人信息与实际不符,需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市招考院更改后,方可继续申报。申报成功后,考生不得再修改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基本信息。 
    二、申报范围    
    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且2014年到2017年注册的实践课程考核考生,通过“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申报。

2013级及之前实践课程考核学生,因满五年有效期,身份变为社会考生。本次申报考试,必须按照“高教自考”申报毕业。也必须按照高教自考的专业考试计划审核毕业。
    三、毕业材料领取 
    网上申报成功后,自考毕业申报考生根据群通知或联系辅导员老师按时领取和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指导时间:121日早9:20指定教室参加毕业申报指导,请毕业申报的同学们准时到场

一号综合教学楼A103(金融、学前、销售、物流、采购,工管专业);

一号综合教学楼C201(会计、法律、人资、新闻、会展专业)

实践课程考生按要求填好后务必于121日前上交到辅导班

高教课程考生按《毕业申报确认单》时间地点上交毕业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毕业审核一律由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务必由考生本人填写,本次毕业申报将核对笔迹。逾期不予补办,经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待符合毕业资格后重新申报。 

(二)本次毕业证发放采用邮递方式,考生务必填写本人使用的手机和邮寄地址,并保持通讯方式通畅。   

(三)毕业材料整理排放顺序 

1)《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南附件下载)两份。 

2)各类证书(NIT、资格证书、公三等)原件及复印件(夹入《毕业生登记表》中)。

3)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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