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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函授站评估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4  点击率:

继续教育学院
各函授站:
山东管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函授站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为了切实加强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管理,进一步依法办学和规范办学,保障我院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促进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对我院成人高等教育2014年招生的各函授站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对象、方式
目的:对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办学行为、教育管理过程和教育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和考核,以总结办学经验,优化办学结构,达到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实现成人高等教育良性发展。
对象:山东管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重点为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函授站)。
方式:函授站自评和学院评估检查组评审
二、时间安排
1、自查自评阶段(2014年6月4日至2015年1月6日)
各函授站根据自己的具体工作,对照《山东管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考核评估表》,实事求是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函授站的基本情况,对照考核评估表自评后发现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的改进措施以及今后的设想。
2、评估检查阶段(1月7日至1月17日)
学院评估检查组根据函授站的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按照国家教委关于函授教学方面的文件精神,对照日常的管理工作情况,对各函授站进行评估。
3、宣布评估结果
学院将在学校的网站上公布评估检查结果,共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
三、特别说明
本次函授站评估考核中如果发现函授站存在下列五个方面中的任意一项,该函授站本次评估将被直接评为:不合格,限期整改。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年检不合格的,或不履行年检手续。
2、擅自印发虚假宣传广告资料,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3、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行为。
4、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引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发生学生集体上访等群体事件,情节恶劣的。
希望各函授站认真完成此次评估工作。
山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五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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